商务部、发展改革委、海关总署、质检总局、国家认监委拟公告的符合申领汽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公示
2007-02-12 16:08  文章来源:商务部产业司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根据 商务部、发展改革委、海关总署、质检总局、国家认监委《关于规范汽车出口秩序的通知》(商产发[2006]629号),现将《2007年度符合申领汽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》(附后)予以公示,如有异议,请与我们联系。

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(机电办)核查本地汽车生产企业所授权的出口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,并将经营范围不包括汽车整车出口的授权出口经营企业名单报我司。

公示时间:2007年2月12日——2007年2月24日
联系人:潘滢、支陆逊
联系电话:010-65198784,65198783,65197563(传真)
E-mail:panying@mofcom.gov.cn

2007年度符合申领汽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




二○○七年二月十二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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