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重要职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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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9-08 15:10 文章来源:产业司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机电和科技产业司(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)的主要职责
一、拟订并组织实施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规划、政策、规章及进出口商品目录;依法核准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件。
二、拟订促进优化机电产品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。负责重点机电产业出口基地建设工作;牵头推进自主品牌发展;规范出口市场秩序。
三、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,承担科技兴贸部际联合工作机制相关工作,指导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和商务系统科技创新工作。
四、拟订并执行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规划、政策、规章,负责大型成套设备出口信贷及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管理工作。
五、拟订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规章,负责指导、监督、管理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活动,负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的资格审定和年度审核,承担国家评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六、拟订并组织实施加工贸易政策和管理办法,拟订加工贸易分类管理目录和准入标准,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加工贸易相关政策;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产业转移。
七、拟订并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、规章;依法核准两用物项和技术、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件;拟订并组织实施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办法;协调指导各地、各部门进出口管制执法工作;承担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专家委员会具体工作;应对国外对华出口管制,对外出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说明,监督、管理最终用户。
八、拟订并组织实施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政策;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;组织推动机电和高技术企业对外交流与合作。
九、指导各地区、各部门和中央企业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机构的工作。
十、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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